“别在法、报二身”是以略摄多还是另有深义
问:《弥陀要解略注》第13页说“正报虽义通三身,净土别在法、报二身”,请问“别在法、报二身”是以略摄多还是另有深义?
答:“正报虽义通三身”,先说正报,正报就是佛,成佛之后自然通含三身,功德圆满。但是下面讲“净土别在法、报二身”,佛有法、报、化三身,但是就净土而言,特别在于法身和报身。化身是有生有灭、有始有终的。那么,这里讲的是净土,净土是佛成就的,所以净土的果报首先是法身,法身是本有的,这时候法身的功德显现了,而法身显现的相就是圆满的报身。
那么,有没有化身呢?有,但是从净土的本质来讲,它不属于化身。善导大师判极乐世界是报土、阿弥陀佛是报佛,他没有判为化佛。所以,净土的果报就是法身和报身,虽然可以有千百亿化身,但那是另一个概念。所以说“净土别在法、报二身”,法身圆满了,报身也圆满了,这是它根本的义理。
正因为如此,所以蕅益大师讲“作依作正,作法作报”,为什么不讲“作法作报作化”呢?为什么不提化身呢?既然法身、报身都圆满了,自然就有千百亿化身,所以就不需要再说了。这是第一个原因。
第二个原因,从这里就能看得出,阿弥陀佛一旦成佛了,就是法身、报身都圆满了。凡夫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没有报身,法身是本有的,但是没有显现,所以自然就没有报身,化身就更谈不上了。佛有法身、报身,所以化身自然就圆满了。但是蕅益大师讲“作法作报”,这就反映出佛的功德,这跟善导大师的思想对比来看,也含有报身佛的概念。
《弥陀要解》里也讲到三身,翻到《弥陀要解略注》第90页,“佛有三身,各论单、复。法身单,指所证理性。报身单,指能证功德智慧。化身单,指所现相好色像”,也就是说,法身、报身、化身是通指,一切诸佛都有法、报、化三身,如果“各论单和复”,“单”就是单一的概念,“复”就是两个概念。
下面还讲“今云阿弥陀佛,正指同居土中示生化身,仍复即报即法也”,这就说明三身是一体的关系。成佛之后,三身就是“非一非三,而三而一。不纵横,不并别。离过绝非,不可思议”。但是,从净土本身来讲,偏重在法身和报身。但是蕅益大师又讲“正指同居土中示生化身”,这就把阿弥陀佛定义为示生的化身,也就是化身佛,为什么?因为是同居土,化身佛跟同居土的性质相应。但是又“即报即法”,这就是三身圆具,往生之后就圆见三身。如果分论,可以说是示生化身,但是又圆见三身。
前面偏重从法身、报身来说明,“作法作报”是根本。凡是在净土成佛,都是报身佛,这是善导大师在《观经疏》、道绰大师在《安乐集》里都讲到的。在秽土成佛就是化身佛。所以,从净土的本义来讲,“作法作报”就是根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