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士寮房规约
1.每天主动打扫寮房卫生,整理床铺、叠好被子,私人物品摆放整齐,及时清理房间垃圾,保持寮房地面、桌面、洗漱台、厕所等干净整洁。个人物品不宜蓄积过多,惜福为要。
2.寮房内应随时保持安静,不得闲谈、高声喧哗,不可大声念佛、诵经或开念佛机等。
3.爱护物品,细心使用,若有损坏,到客堂酌情补赔。若发现房内坐卧具或门窗损坏,或盥洗设备漏水、插座开关漏电等情况,应及时向安单处报告以便维修。节约用水用电,离开房间时,关团所有电器电源。
4.不可擅自调换床铺。寮房内床、柜子、家具等,由常住统一摆放,不得随意更改位置。不得用其他床铺的被被褥用品。
5.同性恋或同性恋倾向者,不共住。有心理疾病向客堂说明,影响他人者,不共住。
6.男女众不可互串寮房,若有事情,须由穿房管理人员陪同。
7.不得私带外来人员人住;如有亲友到来,须领至客堂报到后一安排。
8.遵守常住作息时间,听到早晚板声及时起床或就寝;每日随众上殿、过堂、学修,在寺期间。不可观看与佛法相违的音视频或书籍。
9.严禁在床架上、窗户上晾晒任何衣物,走廊内不得随意堆放鞋架等物品,不可随意堆放垃圾、脏衣袜等。
10.洗手间、洗浴间内,不可播放念佛机,播经机或世间音乐等,不可聊天笑。洗浴时间15分钟内为宜,不可肆意久洗,不可在浴室洗衣,一则浪费水,二则娇妨碍他人。不可穿着暴露,着衣整齐后方可出浴室。
11.注意防火防盗。禁止吸烟、饮酒、食肉;案房内不许使用电饭煲、煮锅等电器,严禁在寮房内煮食、开小厨。
12.保管好各自的贵重物品(如有必要,可到客堂安单处寄存),一旦丢失,寺院不负责。
13.离寺前,把寮房收拾干净,床铺、桌面整洁。个人物品全部带走或打包邮寄,寺院不寄存。
14.拖鞋、睡衣只可在寮房内使用,不得穿出寮房区域。任何时间。不可穿贴身衣物或短衣短裤外出(短裤必须在膝盖以下)。
15.脏衣服不可久放不洗,洗净后晾晒在指定区域。天气好时,勤晒被子,房间勤通风,做好个人卫生。
以上规约,望共住者熟知,一一遵行。常住居士需了解规约细则,请仔细阅读常住居士《共住规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