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宗教政策,不评议国事,不发表涉政言论。

2.恭敬护持三宝,恪守佛门礼仪,遵守常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3.尊师重道,如法而行。如有顶撞、打骂出家师父者,迁单不共住。

4.本寺为净土学修道场,不得推行其他教法,不得谈论教内外是非,不得涉及敏感话题,更不得散布邪知邪见,惑乱他人道心;居士之间不可擅自讲法,若有人请教法文等问题,可引导至客堂向法师请教。如有犯者,轻者警告,重者迁单。

5.遵守作息时间,服从常住安排,尽职尽责做好本份事务,不得躲懒偷安。除特殊工作不能随众外,其他常住人员皆须随众上殿、过堂、学修、生活。未经客堂允许,不可私自离寺下山,不可结伙外出聚餐。

6.居士应和合共住,不得恶语相向,不得打架斗殴。若有犯者,轻则焚香忏悔,重则迁单。如若致伤、致残、致财产损失者,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。

7.未经允许,不得窃取寺院资料、人员信息或内部学习资料。寺院活动、僧众生活,不得私自摄像、录音对外转发。

8.不得私自化缘募捐,不得借钱不还,不得从事交易,不得以算命、解签、看病、讲法等任何理由向他人收取费用。如有犯者,不论金额大小,一律迁单处理,并对故意侵、偷、骗取的财物,须按原价偿,或退回偷盗、骗取的财物。如有触犯刑律者,移交公安依法处理。

9.不得私自挪用、结缘、丢弃他人物品,如有犯者。需归还或赔偿他人物品;如不能归还或赔偿他人物品者,迁单处理。

10.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,不得占用寮房空间、物资;不得私下聚众,不得排挤他人;不得私自容留非本寮房人员入住;亲友来寺,须领至客堂办理入住手续,不可私自留宿;未经同意,不得随意进出他人寮房。若有犯者,初次警告,再犯迁单。

11.非大众共修时,不可大声唱念,不可高声开念佛机、播经机及手机、电脑等外放音响,影响他人静修及道场清净。

12.正信正行,维护寺院清净,不得在寺院行迷信之事,不得烧高香、燃纸钱、抽签占卜,不得擅自挪移、敲打法器。

13.爱惜常住所有物品,不得人为浪费、损坏。寮房内卧具或门窗等物品如有损坏,及电器设备漏电、水管漏水等情况,应及时向客堂说明,以便修理或更换。未经允许,不得在寮房私接电线、安装电器,不得私用电暖器、电炉、电水壶、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,不得于室内燃香供佛,不得使用明火。一经发现,没收电器、明火等物品,私用电器造成失火或其它危害者,除迁单处理外,需按价赔偿。离开房间后,须关闭水电风扇,拔除插座,切断电器电源。

14.清净素食,随众过堂用斋,不得别众食。不得在寺内吸烟及食用荤腥、蛋类,若有犯者,初次批评改正,再犯迁单。饮酒、吸毒者,直接迁单处理。

15.着装应得体,不得浓妆艳抹,不得着装暴露,不得穿僧服、僧鞋冒充僧人,出寮房外不得穿拖鞋、短裤、内衣;如若有犯,初次提,二次公开批评,三犯者迁单。

16.善护身口意三业,不得赌博,不得看黄色书刊、影像,不得下棋、打牌。

17.居士之间应以道相交,以法相处,不应夹杂男女关系等世俗情见,不可男女独处一室,不可有亲呢行为,不可谈情说爱,若有犯者,轻者警告,重者迁单。

18.不得挑拨是非、妄语欺骗、两舌恶口、制造或传播谣言;不得结党营私、拉帮结派,不得传布他人信息或隐私。

19.保护守院文物。注意防火防盗。爱护寺院草木,爱护寺院环境,不随处涂鸦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垃。若致文物损坏者,重罚,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以上规约,悉请遵守,共同维护佛门清净,道场庄严。